萬良企業行

公司名稱:萬良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40809140

現況:歇業

負責人姓名:洪武良

所在地: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6號1樓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萬良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40809140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104年7月7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洪武良

現況:歇業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6號1樓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合夥

所營事業資料:

聲明: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董監事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出資額(元)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統一編號(統編) 現況 負責人 所在地 廢止日期

歷史資料

105年7月營業項目:一、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變更為一、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105年7月最近異動日期:104年7月7日變更為105年6月22日

104年8月營業項目:無變更為一、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104年8月地址:無變更為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6號1樓

104年8月組織類型:無變更為獨資

104年8月資本額(元):無變更為3,000

104年8月現況:無變更為核准設立

104年8月負責人姓名:無變更為洪武良

104年8月商業名稱:無變更為萬良企業行

104年8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104年7月7日

104年8月核准設立日期:無變更為104年7月7日

104年8月登記機關:無變更為澎湖縣政府

109年11月url:無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

109年11月出資額(元):-1911年月日變更為-1911年月日

109年11月合夥人姓名:['蘇淑靜', '洪蘇淑絲', '蘇洪秀鑾', '何佳虹']變更為['何佳虹', '蘇洪秀鑾', '蘇淑靜', '洪蘇淑絲']

109年11月營業項目:一、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變更為一、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109年11月現況:核准設立變更為歇業

109年11月最近異動日期:106年10月19日變更為109年10月14日

106年11月出資額(元):無變更為-1911年月日

106年11月合夥人姓名:無變更為['蘇淑靜', '洪蘇淑絲', '蘇洪秀鑾', '何佳虹']

106年11月組織類型:獨資變更為合夥

106年11月資本額(元):3,000變更為200,000

106年11月最近異動日期:105年6月22日變更為106年10月19日

國貿局資料

國稅局資料

107年1月行業:
670012 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
782000 人力供應
變更為
670012 不動產投資開發
782000 人力供應

105年7月行業:
670012 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
變更為
670012 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
782000 人力供應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是變更為

106年11月營業地址: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6號1樓變更為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6號1樓

106年11月資本額:3000變更為200000

105年5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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