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明水電企業行

公司名稱:建明水電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40811315

現況:核准設立

負責人姓名:顏明建

所在地:澎湖縣馬公市貿商街136號12樓之3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建明水電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40811315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105年4月7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顏明建

現況:核准設立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貿商街136號12樓之3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所營事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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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出資額(元)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統一編號(統編) 現況 負責人 所在地 廢止日期

歷史資料

105年4月營業項目:無變更為一、F211010建材零售業 二、E901010油漆工程業 三、F111090建材批發業 四、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 五、F106010五金批發業 六、F206010五金零售業 七、F120010耐火材料批發業 八、IZ12010人力派遣業 九、JE01010租賃業 一0、A102080園藝服務業 一一、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一二、E601020電器安裝業 一三、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105年4月地址:無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貿商街136號12樓之3

105年4月組織類型:無變更為獨資

105年4月資本額(元):無變更為100,000

105年4月現況:無變更為核准設立

105年4月負責人姓名:無變更為顏明建

105年4月商業名稱:無變更為建明水電企業行

105年4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105年4月7日

105年4月核准設立日期:無變更為105年4月7日

105年4月登記機關:無變更為澎湖縣政府

106年10月出資額(元):無變更為-1911年月日

106年10月最近異動日期:105年4月7日變更為106年9月8日

國貿局資料

國稅局資料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是變更為

105年5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

地圖

地圖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