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黑設計工作室
公司名稱:黑黑設計工作室
統一編號(統編):47749983
現況:核准設立
負責人姓名:劉淑芬
所在地: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45-3號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黑黑設計工作室
統一編號(統編):47749983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105年8月10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劉淑芬
現況:核准設立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45-3號
資本額(元):1,0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所營事業資料:
聲明: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董監事資料
序號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 | 出資額(元) |
---|---|---|---|---|
無 |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 統一編號(統編) | 現況 | 負責人 | 所在地 | 廢止日期 |
---|---|---|---|---|---|
無 |
歷史資料
109年8月url:缺失變更資料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
105年8月營業項目:無變更為一、I501010產品設計業 二、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105年8月地址:無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1號之172一樓
105年8月組織類型:無變更為獨資
105年8月資本額(元):無變更為8,000
105年8月現況:無變更為核准設立
105年8月負責人姓名:無變更為劉淑芬
105年8月商業名稱:無變更為黑黑設計工作室
105年8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105年8月10日
105年8月核准設立日期:無變更為105年8月10日
105年8月登記機關:無變更為澎湖縣政府
109年6月url:無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
109年6月異動核准日期:107年8月31日變更為無
109年6月出資額(元):-1911年月日變更為-1911年月日
109年6月營業項目:一、I501010產品設計業 二、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變更為一、I501010產品設計業二、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三、C402030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農變建興建住宅僅容許作日用品零售及辦公處所。
109年6月資本額(元):8,000變更為1,000,000
109年6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109年6月11日
109年7月url:缺失變更資料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
107年9月異動核准日期:無變更為107年8月31日
107年9月出資額(元):無變更為-1911年月日
107年9月營業項目:一、I501010產品設計業 二、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變更為一、I501010產品設計業 二、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07年9月地址: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1號之172一樓變更為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45-3號
107年9月最近異動日期:105年8月10日變更為無
國貿局資料
無
國稅局資料
107年9月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石泉里1號之172一樓變更為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45-3號
109年6月行業:
740100 室內設計
變更為
740100 室內設計
130900 其他皮革及毛皮製品製造
109年6月資本額:8000變更為1000000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