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九企業行

公司名稱:天九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37666695

現況:核准設立

負責人姓名:吳金城

所在地:澎湖縣馬公市朝陽里光復路200號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天九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37666695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103年10月30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吳金城

現況:核准設立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朝陽里光復路200號

資本額(元):50,000

組織類型:獨資

所營事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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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出資額(元)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統一編號(統編) 現況 負責人 所在地 廢止日期

歷史資料

104年7月營業項目:一、EZ02010起重工程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變更為一、EZ02010起重工程業 二、F211010建材零售業 三、JE01010租賃業(機械出租) ※申請所在地1樓為住宅 區( 埕西段729地號),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1項7款規定,不得於住宅區設立各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本案業者切結所營業項目全部限供辦公室使用,若有不實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職權告發。

104年7月最近異動日期:103年10月30日變更為104年6月1日

103年11月營業項目:無變更為一、EZ02010起重工程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03年11月地址:無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朝陽里光復路200號

103年11月組織類型:無變更為獨資

103年11月資本額(元):無變更為50,000

103年11月現況:無變更為核准設立

103年11月負責人姓名:無變更為吳金城

103年11月商業名稱:無變更為天九企業行

103年11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103年10月30日

103年11月核准設立日期:無變更為103年10月30日

103年11月登記機關:無變更為澎湖縣政府

國貿局資料

國稅局資料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是變更為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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