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鹿田園企業行
公司名稱:花鹿田園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47751690
現況:歇業
負責人姓名:李昀
所在地: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95號1樓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花鹿田園企業行
統一編號(統編):47751690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106年3月23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李昀
現況:歇業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95號1樓
資本額(元):249,000
組織類型:獨資
所營事業資料:
聲明: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董監事資料
序號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 | 出資額(元) |
---|---|---|---|---|
無 |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 統一編號(統編) | 現況 | 負責人 | 所在地 | 廢止日期 |
---|---|---|---|---|---|
無 |
歷史資料
106年4月出資額(元):無變更為-1911年月日
106年4月負責人姓名:李昀 變更為李昀
106年4月營業項目:無變更為一、F501060餐館業 二、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三、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 四、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 五、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 六、F203020菸酒零售業 七、F501030飲料店業 八、F401010國際貿易業 九、F201070花卉零售業 一0、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一一、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106年4月地址:無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95號1樓
106年4月組織類型:無變更為獨資
106年4月資本額(元):無變更為249,000
106年4月現況:無變更為核准設立
106年4月負責人姓名:無變更為李昀
106年4月商業名稱:無變更為花鹿田園企業行
106年4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106年3月23日
106年4月核准設立日期:無變更為106年3月23日
106年4月登記機關:無變更為澎湖縣政府
109年6月url:無變更為缺失變更資料
109年6月營業項目:一、F501060餐館業 二、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三、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 四、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 五、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 六、F203020菸酒零售業 七、F501030飲料店業 八、F401010國際貿易業 九、F201070花卉零售業 一0、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一一、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變更為一、F501060餐館業二、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三、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四、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五、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六、F203020菸酒零售業七、F501030飲料店業八、F401010國際貿易業九、F201070花卉零售業一0、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一一、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109年6月現況:核准設立變更為歇業
109年6月最近異動日期:106年3月23日變更為109年4月21日
國貿局資料
無
國稅局資料
107年1月行業:
561013 麵店、小吃店
472999 未分類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零售
變更為
561113 麵店、小吃店
472999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