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成砂石行

公司名稱:西成砂石行

統一編號(統編):96657840

現況:核准設立

負責人姓名:陳林春微

所在地: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1218號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西成砂石行

統一編號(統編):96657840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074年9月4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陳林春微

現況:核准設立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1218號                     

資本額(元):8,000

組織類型:獨資

所營事業資料:

聲明:本頁內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董監事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出資額(元)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統一編號(統編) 現況 負責人 所在地 廢止日期

歷史資料

102年10月營業項目:無變更為一、B601010土石採取業(砂石採取)二、F211010建材零售業(砂石、建材買賣)三、I601010租賃業(機械出租)(營業處所僅供辦公使用)

102年10月地址:無變更為澎湖縣西嶼鄉竹灣村二二0之二號

102年10月組織類型:無變更為獨資

102年10月資本額(元):無變更為8,000

102年10月現況:無變更為核准設立

102年10月負責人姓名:無變更為陳文樂

102年10月商業名稱:無變更為西成砂石行

102年10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090年2月7日

102年10月核准設立日期:無變更為074年9月4日

102年10月登記機關:無變更為澎湖縣政府

104年3月營業項目:一、B601010土石採取業 二、F211010建材零售業 三、I601010租賃業 四、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五、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申請所在地1樓為宅區(北極段1024地號),營業項目第一項、二項、四項、五項、六項,依台灣省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15條1項7款規定,不得於住宅區設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 ※又商業登記後即取得營運主體資格,其另於商業登記之所在地外之不同地點營業,如屬分支機構性質,即應依商業登記法第14條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如無設帳計算盈虧損,其財務會計並非獨立,不構成分支機構要件之營業場所則無須辦理商業登記,惟仍須視實際情況洽國稅局辦理設籍課稅。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變更為一、B601010土石採取業 二、F211010建材零售業 三、I601010租賃業 四、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五、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申請所在地1樓為宅區營業項目第一項、二項、四項、五項、六項,依台灣省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15條1項7款規定,不得於住宅區設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 ※又商業登記後即取得營運主體資格,其另於商業登記之所在地外之不同地點營業,如屬分支機構性質,即應依商業登記法第14條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如無設帳計算盈虧損,其財務會計並非獨立,不構成分支機構要件之營業場所則無須辦理商業登記,惟仍須視實際情況洽國稅局辦理設籍課稅。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04年3月負責人姓名:陳文樂變更為陳林春微

104年3月最近異動日期:103年7月7日變更為104年2月13日

103年8月營業項目:一、B601010土石採取業(砂石採取)二、F211010建材零售業(砂石、建材買賣)三、I601010租賃業(機械出租)(營業處所僅供辦公使用)變更為一、B601010土石採取業 二、F211010建材零售業 三、I601010租賃業 四、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五、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申請所在地1樓為宅區(北極段1024地號),營業項目第一項、二項、四項、五項、六項,依台灣省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15條1項7款規定,不得於住宅區設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 ※又商業登記後即取得營運主體資格,其另於商業登記之所在地外之不同地點營業,如屬分支機構性質,即應依商業登記法第14條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如無設帳計算盈虧損,其財務會計並非獨立,不構成分支機構要件之營業場所則無須辦理商業登記,惟仍須視實際情況洽國稅局辦理設籍課稅。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03年8月地址:澎湖縣西嶼鄉竹灣村二二0之二號變更為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1218號

103年8月最近異動日期:090年2月7日變更為103年7月7日

國貿局資料

國稅局資料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是變更為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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