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仁土木包工業
公司名稱:龍仁土木包工業
統一編號(統編):25767825
現況:核准設立
負責人姓名:吳柏輝
所在地:澎湖縣湖西鄉龍門村良文港63之1號1樓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龍仁土木包工業
統一編號(統編):25767825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098年6月26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吳柏輝
現況:核准設立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湖西鄉龍門村良文港63之1號1樓
資本額(元):1,0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所營事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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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資料
序號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 | 出資額(元) |
---|---|---|---|---|
無 |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 統一編號(統編) | 現況 | 負責人 | 所在地 | 廢止日期 |
---|---|---|---|---|---|
無 |
歷史資料
105年2月營業項目:一、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五、A201010造林業 六、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七、F211010建材零售業 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本案業者切結所營業項目全部限供辦公室使用,若有不實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職權告發。變更為一、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五、A201010造林業 六、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七、F211010建材零售業 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本案業者切結所營業項目全部限供辦公室使用,若有不實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職權告發。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依營造業法第10條規定,本次並未檢附相關證明,須向主管機關(本府工務處)辦理審查後,始得經營。
105年2月負責人姓名:董玉如變更為吳柏輝
105年2月最近異動日期:104年10月22日變更為105年1月12日
104年7月營業項目:1 E102011 土木包工業 2 IZ12010 人力派遣業 3 A102080 園藝服務業 4 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變更為一、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104年7月負責人姓名:張進宏變更為董玉如
104年7月最近異動日期:098年6月26日變更為104年6月22日
104年11月營業項目:一、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變更為一、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五、A201010造林業 六、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七、F211010建材零售業 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本案業者切結所營業項目全部限供辦公室使用,若有不實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職權告發。
104年11月最近異動日期:104年6月22日變更為104年10月22日
106年12月出資額(元):無變更為-1911年月日
106年12月營業項目:一、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五、A201010造林業 六、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七、F211010建材零售業 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本案業者切結所營業項目全部限供辦公室使用,若有不實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職權告發。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依營造業法第10條規定,本次並未檢附相關證明,須向主管機關(本府工務處)辦理審查後,始得經營。變更為一、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IZ12010人力派遣業 三、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五、A201010造林業 六、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七、F211010建材零售業 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九、JE01010租賃業 ※本案湖西鄉龍門西段147地號土地使用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該用地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使用。 ※營業所在地僅供辦公室使用,惟未來實際營業場所,仍需符合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06年12月最近異動日期:105年1月12日變更為106年11月23日
國貿局資料
無
國稅局資料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是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是變更為否
106年12月行業:
429099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782000 人力供應
813000 綠化服務
812011 建築物清潔服務
變更為
429099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782000 人力供應
813000 綠化服務
771100 營造用機械設備租賃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