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合鐵工廠
公司名稱:共合鐵工廠
統一編號(統編):40810929
現況:核准設立
負責人姓名:許正宗
所在地:澎湖縣西嶼鄉外垵村外垵61-4號1樓
基本資料
公司中文名稱:共合鐵工廠
統一編號(統編):40810929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105年2月26日(民國)/(公元)
負責人姓名:許正宗
現況:核准設立
中文營業地址:澎湖縣西嶼鄉外垵村外垵61-4號1樓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所營事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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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資料
序號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 | 出資額(元) |
---|---|---|---|---|
無 |
分公司資料
分公司名稱 | 統一編號(統編) | 現況 | 負責人 | 所在地 | 廢止日期 |
---|---|---|---|---|---|
無 |
歷史資料
105年3月營業項目:無變更為一、F206010五金零售業 二、F214060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所營項目之建築物使用類組屬鄉乙種建築用地,故使照免變僅限申請營業項目為使用類屬C-2,一般工場、工作場使用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11.25千瓦(限於地面一層使用面積小於200平方公尺)範圍內經營。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105年3月地址:無變更為澎湖縣西嶼鄉外垵村外垵61-4號1樓
105年3月組織類型:無變更為獨資
105年3月資本額(元):無變更為200,000
105年3月現況:無變更為核准設立
105年3月負責人姓名:無變更為許正宗
105年3月商業名稱:無變更為共合鐵工廠
105年3月最近異動日期:無變更為105年2月26日
105年3月核准設立日期:無變更為105年2月26日
105年3月登記機關:無變更為澎湖縣政府
國貿局資料
無
國稅局資料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是
105年8月使用統一發票:是變更為否
105年5月使用統一發票:否變更為是
地圖